医生(医护)必看!哪些「医生兼职」“被禁止或限制”

时间:2025-05-26

  2015年1月,新《医师法》第十五条明确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主执业机构要“支持并提供便利”。

  2022年8月份,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里也提到要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

  2022年,云南卫健委发布《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到要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增强激励保障,其中一条举措提到: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

  听起来“春风拂面”,但医生们一抬脚,却发现处处是门槛——那么,哪些医生兼职被“被禁止或限制”呢?各位同行们需注意:

  医生从事兼职活动(包括多点执业)需经主执业医院书面批准,三牛注册登陆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医院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医生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和范围内行医,否则属于违法。例如,在非备案的诊所兼职或私自在家接诊,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的风险。

  2但实际,就算遵守相关规定的“多点执业”,但医院签字盖章比登天难!有同行吐槽:“别说签字,医院直接发禁令,查到写检讨、全院通报!”;

  卫健委虽鼓励兼职,但强调应“发挥医疗技术优势”。医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兼职(如摆摊、送外卖)可能被批评“不务正业”,甚至影响职业形象。部分医院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医务人员以职业身份直播带货医疗产品(如药品、器械)被明令禁止。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属于违规,可能面临平台封禁或行政处罚。

  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行医,或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如中医师擅自开展外科手术),构成非法行医,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

  禁止将本院患者转诊至兼职单位,或通过“介绍费”“回扣”等谋利。此类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廉洁规定,可能触犯刑法。

  因工作性质特殊,部分医院禁止急诊、ICU等科室医生兼职,以确保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若医生未能完成本职工作量、考核不合格,或在病假、事假期间兼职,均被明文禁止。

  政策规定兼职时间每周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超时可能被认定为“影响本职工作”。

  这意味着,医生想以“XX医院医生”名义做自媒体,必须向单位报备。否则,轻则账号被封,重则可能被追责!

  4.挂证取酬:医生将执业证书挂靠在未经允许的医疗机构或药店,从中获取报酬。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可能导致医生的执业证书被吊销,同时面临法律责任。

  5.出租证书:医生出租自己的执业证书给他人使用,特别是用于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活动。这种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6.还有一些意外情况,如有医生通过微信群解答群成员的医学问题,从中收取红包被罚。有新闻报道,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某医生为方便病情沟通,加了患者及其母亲的微信,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这位医生共收取了患者通过微信发来的红包 48 次。共计 4800 元。随后广州市卫健委对该医生进行了警告,并处以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及医疗行业规范,医生在合规前提下可从事以下类型的兼职活动,但需注意程序审批、内容相关性及时间限制等要求。如:

  护士可提供上门护理(如输液、换药),医生可参与线上护理指导,收入通常高于医院内服务。

  研发医疗专利或器械(如便携消毒装置),通过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获得收益。上海等地明确职务发明收益70%归研发团队。

  运营个人账号发布健康科普内容,通过流量分成、广告合作变现,但需避免带货医疗产品(如药品、器械)。

  为企业提供医疗技术指导(如健康管理公司、医疗器械公司),需确保不涉及利益输送或商业贿赂。

  参股或创办诊所、专科医院,但需符合“执业满5年+中级职称”等条件,并遵守医院禁止经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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