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5-10-15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生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提供;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提供;(2)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三牛注册链接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提供。

  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盐湖区红旗东街2589号~运城学院南苑103户88号开标室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的58%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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